【律师办案常见民事疑难指导】沈秋明.pdf

律师办案 常见民事疑难指导
目录 第一部分理论篇 一 民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 二 民法的渊源.三 民法的体系及民商分合 四 民事权利 22.五 民事主体 六 民事法律行为 七代理 第二部分案例篇 合伙纠纷案 重大误解纠纷案 三 无效合同纠纷案 四 附条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五 外贸代理货款支付纠纷案.六 表见代理纠纷案 七 股票交易代理纠纷案 八 诉讼时效纠纷案.
第一部分理论篇 民法的调整对象及特点-般认为,“民法”(civillaw)词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juscivile):而汉语的民法一词公认为日本学者所创,并为中国法 学界接受。自清末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起草《大清民律》以来,这个部门法在我国被称为“民法”,影响至今。民法这一术语,主要 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是指大陆法系国家作为实体部门法之一的 民法.二是指作为该部门法的法典。由于我国尚未制定民法典,且 实际上存在有大量的民事法律法规,故本书所论民法是就第种 含义而言的:就民法这一概念有必要说明两点:第一,民法是大陆法系文化 特有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