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高校教学与司法考试必读法规系列编写组编中国方正.pdf

证券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李永军/审定 高校教学与司法考试必读法规系列
四编室 2003年7月28日 编辑说明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法学教育的规模与层次也不断扩大 和提高,以便向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律师、公证及其他行业输送高质 量的法学人才。为适应这种形势,各法学院校在教学中普遍加强了实务 方面的内容,其中,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条文日益为师生所重 为给广大师生提供一套系统、准确、权威的教学法规,我社组织有 关人士编辑了本套《高校教学与司法考试必读法规系列》,囊括十二门 一、收人法规以教学需要为标准,凡与教学无关的均予排除。
(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2003 年6月18日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3]10号)证券发行(1993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2号发布自发布之(1994年7月4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8月4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12月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