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次修改导读】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知识产权.pdf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次 修改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
前言 前言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同日,江泽民主席签发第三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宣布修 改后的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5日,国 务院总理朱基签发第306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利法实施细则》。至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工作圆 满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它在专利法的基 础上,对专利申请的提出、专利审查标准及程序、发明人或者设计 人的奖励报酬、专利权的保护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并对 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经过第二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广大关注我国专利事业的热心读 者迫切渴望了解、学习有关本次实施细则修改的具体过程及 修改内容,以便更加准确地理解、领会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 则,推动我国专利事业不断前进.为满足广大读者学习、研究新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 际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在及时编写了《专利法第二次 修改导读》后,又适时编写本书,详尽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二次修改的整体过程及修改涉及的主要方面,逐条说明每一 处修改的内容,并对修改前后的条文进行了准确、清断的对 照,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