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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律史论 邱远猷著
序一 欣闻邱远献教授的论文集一一《中国近代法律史论》即将出版,援笔为序以示祝贺.中国是法制文明发达极早的古国之一,中华法系不仅特色鲜 明,而且影响深广,为世界学术界所公认。它所内含的深厚的人文 底蕴,浩如烟海的法文化资料,以及弥足珍贵的全面而丰富的历史 经验,无疑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取之不尽的治国理政的 智慧之源.然而至鸦片战争前夜,曾经辉煌一时的中国古代法制,在封建 专制制度的长期统治下,已经落后于西方先进的民主与法制。鸦 片战争中侵略者的炮火轰开了清朝闭关锁国的大门,随之而来的 是民族的噩运、国家的危机、社会的灾难。
序二 远献同志1956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研究 生毕业,即留校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研究工作,后调到中央财金 学院和北京师范学院,教中国近代经济史和中国近代史课。再后 又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重操旧业,讲授中国法制史。远献同 志无论在校学习期间或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一贯勤奋好学,刻苦 钻研,因而对中国近代法律史、近代史造诣颇深,著述丰厚,先后独 撰、合著或,如《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研究》《中国近代官制词典》、《中华民国开国法制史一一辛亥革命 法律制度研究》《中国近代史新编(上、中、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