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与外商投资企业税法差异分析】高金平中信.pdf

企业会计制度与 外商投资企业税法 差异分析 CITICPUBLISHINGHOUSE
序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范围逐步扩大,跨国筹资与投资日益频繁,跨国公 司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这势必对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提出更新更高 的要求。从我国最近颁布的各类会计法规来看,新的会计制度已与国 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主张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相互独立)等 国际惯例实现了协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企 业的财务情况,企业先按会计制度客观地计算出公司的利润.而在申 报纳税时,再按税法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前 言 财政部于2001年11月29日以财会[2001]62号文件发布了《外 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从2002年1 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原《外商投资企业会 计制度》(财会字[1992]第33号)及其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 定同时废止。而“三资”企业目前仍执行1991年4月9日颁布的《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2001年11月本人编著的《新会计制 度与税法差异分析》出版后,截至2003年6月累计印数已达到40000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