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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探索
自序 这本文集所收入的主要是1998年《走向法治》出版后撰写的一些论文。少数文章此前已发表过。其中有 几篇为合著,我在后记里作了说明。文集中某些篇章的 个别重要概念今天似乎已经弃置不用或少用,但为了反 映我国思想理论的发展过程,或者考虑到文章的主要观 点现在仍具有一定意义,我还是决定收在这个集子里.因此,我仍然想说我曾在《走向法治》一书自序中说过 的那句话,请读者不仅把本书的文章作为理论性论著来 辨析,而且也当作我国法学发展史之点滴来审视.“走向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 路和奋斗目标自1999年3月被写进宪法后,我还是花了 很多精力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和角度来继续研究它。
自序 哲学为用”,即内容是法学的,形式是哲学的,是其重 要特征。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介乎法学与哲学之间的 一个边缘学科,但我更倾向于认为,它是法学的一部 分。以前我国法律实务界和理论界存在的“五个主义”(见本书《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实际上就 是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因 此,我毫不怀疑,研究与掌握法哲学是很有意义的.在执笔起草这篇自序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和《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一文有关的往事。1996 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深圳举办过一期人大工 作高级研讨班,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几位副委员长、各专 门委员会正副主任、各省人大的主任和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