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甘文中国法制.pdf

甘文著 行政与法律的 一般原理 GenerL Principle of Aminis*tion and Law
序 一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 罗豪才 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也可 能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传统的行政法学都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战前的 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以及旧中国等,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就是行 政权。这集中表现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上。传统行政法学 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存在差别,运行机能也不尽相同,不 是同等概念,但都与行政权有关,都是作为行政权的载体存在的.二是行政作用法或行政行为法,是有关行政权运作的表现形式和 具体内容的法律。三是行政救济法。
序3 对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的不同,以及价值 取向、目标的差别,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模式.第一种理论认为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服从 的关系”,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 平等,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 系,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第二种理论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 民权利,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认为 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 出监督行政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