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德]巴尔焦美华译法律.pdf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著 焦美华译张新宝审核
简要目录 简要目录 第二部分自己不当行为责任的理论及表现形式 Ⅱ.不当行为和可归责性:体系化和成文法 第三部分自已无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和表现形式 Ⅱ.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和环境危险作业的责任 Ⅲ.受害人同意、风险自负行为、共同过错及类似情形 1 第一部分损害、可赔偿性损害和损害赔偿 I.损害和可赔偿性损害 Ⅱ.权利和法益侵害及可赔偿性损害 Ⅲ.对人格权的保护 V.损害预防和损害赔偿 I.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Ⅲ.某些特定领域内的注意义务 1.自己无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 第四部分因果关系或可遣责性 1.因果关系的可遣责性问题 Ⅱ.因果关系的遗责标准 第五部分一般抗辩事由 I.
156对其他一些真实的但却属于个人的信息之公开131 父母的照顾作为侵权行为法保护的客体139.c.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可继承性问题 2.身体及健康损害.a.身体和健康损害的区别 b.关于胎儿出生前遭受的伤害 c.精神痛苦悲伤和精神打击 4.对非物质性人格权的侵害 b.对他人社会形象的丑化和扭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