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编中国统计.pdf



《中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 编委会与编辑部编 委 会 主 任:朱之鑫 副 主 任:王澜明 姜 力 金立群 宋兰 甘国屏 王秦平 林贤郁 委 员:李 纲 杨宽宽 李 强 贺常明 徐铁夫 魏小东 陈光耀 詹静涛 王文彦 刘显华 宿忠民 总编 辑:林贤郁 副总编辑:李 纲 杨宽宽 魏贵祥 张守清编 辑 部 主 任:冶静怡 副 主 任:张翠娜 杜希双 邓筱林 王艳玲 编辑顾问:龙 华 戈闻喜 编辑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文 王 纬 王希林 方 健 田小青 田 中 田志宏 冯晓静 史会学 刘 立 刘剑雄 李涛 杜德军 陈力娟 孟兆维 宋雪清 张卫星 张 明 张丽娟 张行杰 沈 赵延光
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 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2.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在一个场所从 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二、本资料按在地原则汇总,即按单位实际所在地进行汇总。考虑到地区核算 的需要,基本单位普查要求金融、保险和邮政业的县级以上分支机构比照法人单位 按在地原则填报普查表,本资料也按此规定进行汇总.三、本资料对部分数据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