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熊选国人民法院.pdf

新编刑法罪名适用指南
作者 2002年5月 前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 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为更好地运用《刑法》这 -打击犯罪、保护无辜的法律武器,充分发挥其保障改革、促进稳 定、发展经济的作用,从适应公、检、法、司机关的办案需要出 发、便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完整、准确地理 解和适用关于刑法罪名的司法解释,我们修订了《新编刑法罪名适 用指南》书。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