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刘剑文人民.pdf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远程教育教材 湖南大学 税法学
编审说明 为提高税务系统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国家 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与湖南大学合作,在全国税务系 统开展了远程学历教育。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 学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组织北京大学、厦 门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国家会计学院和国家税务 总局的专家、教授编写了《国家税收》、《税法学》、《中国税制》、《税务管理学》、《财政学》、《财务会 计学》、《成本会计学》、《经济法》、《西方经济学》 等教材.《税法学》由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 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洲主 审,并经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通过.书中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以便再版时修 订。
前言 税法,乃平衡协调经济利益之法。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 系中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它并非是按传统的调整对象标准而 划分出的单独部门法,而是一个综合领域。其中,既有涉及 国家根本关系的宪法性规范,又有深深浸透着宏观调控精神 的经济法内容,更包含着大量的规范行政管理关系的行政法 则。除此之外,税收犯罪方面的定罪量刑也具有很强的专业 性,税款征收的保障措施还必须借助民法的相关制度。众所 周知,税法学以税法作为研究对象。因此,在我国将税法学 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加以研究不仅完全必要,而且具有非常 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