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新论】李希慧.pdf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新论 SHEHUIGUANLIZHIXUZUI 撰搞人(以撰写章节顺序为序)李希慧陈家林张波 傅学良陈霜青易建国 王彦黄明儒朱萍 逢锦温张莉彭和平 武汉大学出版
> 前言 前言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我国刑法中最大的类罪之一,它所涉 及的内容广泛,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关。我国现行刑法对 1979年刑法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作了重大的补充、修 改和调整,增设了一些新的犯罪.变动了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修 改了某些犯罪的法定刑.调整了某些具体犯罪的归类。这些补充、修改和调整引出了为数众多的新问题,加之原有的一些悬而未决 的问题,使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成为一类有着大量新问题和疑 难问题需要研究的犯罪。现行刑法颁布施行后,虽然对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进行研究的不乏其人,成果也比较丰硕,但现有的研究 成果或者是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某种具体犯罪有关.
6 7 7录目 目录 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第二节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意义 一、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需要 二、是纯洁社会风气的需要 三、是强化人权保障的需要 第三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分类 一、理论界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分类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概述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 第二节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 一、煸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第三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