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的积淀与变迁】吕世伦法律.pdf

法理的积淀与变迁 FALIDE JIDIAN YUBIAN QIAN 吕世伦著
法理的积淀与变迁/吕世伦著.-北京:2001 I.法.Ⅱ.吕Ⅲ.法理学-研究-文集IV.D90-53 核字第20526号 /经销/ 责任印制/李跃 责任校对/杨昆玲 印刷/社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4层 网址/http:.
法理的积淀与变迁 意)的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法律精神传统是过去的东西,又 是现在的东西,也是未来的东西。它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因此它是过 去:它于现实社会中发挥着作用,因此它是现在.它对此后的社会继 续发生影响,因此它是未来.从整体的法理意识的内容性质方面来分析,可以将法理的发达 史划为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前资本主义(奴隶制和封建 制)时期的法理意识,它以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为背景,包括个人对家 长的依赖、阶级(奴隶对奴隶主的和农奴对领主)的依赖、一切臣民对 国家权力(尤其专制君主)的依赖。第二个阶段是资本主义时期的法 理意识,它以人对物(金钱)的依赖为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