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济法概论】焦志勇经济科学.pdf

涉外经济法概论 焦志勇编著
前言 前言 在生产力迅猛发展的今天,社会化大生产和科学技 术的巨大进步,极大地密切了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 关系,使经济生活的社会化已经超出一个国家或者一个 地区的地域范畴并趋于国际化,使世界各国都不能孤立 于这个世界。在当代,对外开放已经成为促进世界经济 发展的一股强劲的潮流,它的形成与发展正在改变着世 界经济的格局.面对着这具有历史必然性的经济发展潮流,面临着 新世纪的到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功与否,以什 么样的经济实力迈向新的世纪,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我 们能否适应这一世界形势,能否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利用 外资和国际高新技术为我所用,能否通过加速我国的经 济建设,使中华民族立于世界
第一章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章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中国涉外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与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密切联系的,它们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 的又一对基本矛盾。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生产力,但 生产力只有通过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才能对社会的政治法律 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起到决定性作用。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 一个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也对经济基础的 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涉外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是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紧密相关的.中国近代的历史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