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具体会计准则制约因素论】潘飞.pdf

会计文库 中国具体会计准则制约因素论 潘飞著
前言 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规范,这已被当今世界各国会计工作 的实践所证实。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虽起步较晚,但起点 较高,发展迅速。从1993年7月1日开始,我国基本会计准则以 及分行业会计制度正式由财政部颁布、实施,从而标志看我国会计 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我国会计准则参照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 现实分为两大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会计准则,第二层次是具体会 计准则。当前我们面临的现实是要抓紧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我国 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从1993年开始到现在,历经数年,举步维艰,准则制定部门面临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与困难。
影响具体会计准则的四大环境因素,这就是会计主体、经营活动、会计信息使用人以及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主体是会计准则发挥作用的基本单位,它不仅是会计准 则的出发点,而且也是最终的归宿。从会计主体因素来看,许多学 者认为,具体会计准则只与具体经济业务有关,而与企业的所有制 及组织形式无关。而有些学者却认为,我们的具体会计准则必须 考虑其适用范围,而不宜一次性地在各种类型的企业全面推广.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具体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主体有何联系?我国会计主体的客观现实是多元化,主要有股份制企业、非国 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