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证据实务】刘品新.pdf

马剑萍乔鹏刘品新李文广 杨昕宇何家弘张黎张红梅 张桂勇郑未媚徐惠黄小明 黄海涛盘冠员彭宴廖明 法律运用文库 刑事证据实务丛书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犯罪案件证据实务 本书副 本书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证 据学和侦查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 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法学博士.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三部主任,法学教授.王若阳: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顾永忠: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何家弘 2003年6月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为,只要熟悉实体法律的规定以便能准确地适用法律就行了。殊不知,准确 认定争议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实践经验证明,很多错案的发生都不 是因为适用法律不当,而是因为认定事实有误。另外,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 中也不重视证据调查工作,不愿意花大力气去收集证据。他们认为律师的“本领”就在于熟知各种法律和规定,知道如何按当事人的需要来解释法律 和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认为律师的“主要技能”就是善于用当事人的钱 去建立和使用各种各样的“关系”。然而,这些都是法制不健全的表现或产 一言以蔽之,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