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事诉讼法】宋英辉.pdf

外国刑事诉讼法典系列 日本刑事诉讼法 宋英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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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高等法院特别权限内的案件和其他案件相牵连时,高等 在级别管辖不同的数个牵连案件已系属于上级法院的场合,上级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合并审判时,可以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 数个牵连案件分别系属于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时,上级法院 可以不受级别管辖的限制,以裁定将属于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合 属于高等法院特别权限内的案件系属于高等法院,而与该案 件相牵连的案件系属于下级法院时,高等法院可以裁定将属于下 地区管辖不同的数个案件相牵连时,对其中一个案件有管辖 权的法院,可以合并管辖其他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