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目的论】李祖军法律.pdf

新世纪法学丛书 民事诉讼 目的论 李祖军著 The Theory of Litigation Purpose
总1 新世纪法学基书 总序 法制建设的成功,不仅取决于政府与社会的鼎力推 动,而且有赖于法学研究的兴旺繁荣。作为一项宏伟的 法治工程,需要法学研究的蓝图规划、方案设计、操作模 式论证与选择,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法制离不开中国法 学的推动.众所周知,我国曾有漫长的成文法传统,却因“德主 刑辅”思想的确立,法治精神未能大力张扬,加之一直贯 学说因而不得昌明。中国法学的真正解放是在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建民主法制,恢复法学教育,展 开法学研究,为中国法学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 环境。短短二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 成就,法学研究水平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序1 序 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和既判力本质论同被视为传统 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三大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其 中,诉讼目的论更是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领域居于核 心地位。诉讼目的论在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受到 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 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该问题还未曾展开系统而全面的研 究,诉讼目的论甚至还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祖军同志选择了此一颇富开拓且极具挑战的课题作 为自已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并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这本很有分量的专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