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刑海宝法律.pdf

梁慧星
序言 诚如吴志攀教授所言,我国目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法学界对 海商法涉之不深。我想原因或许有三。其一,对海商法所涉技术 了解不足,望而却步.其二,认为海商法学无非是法律规范和商业 实践结合而成的实务性学科,无甚理论可言,不屑一顾.其三,感觉 海事海商远离绝大多数人包括自己的现实生活,海事海商纠纷案 件不多,学无所用.的确,海商法技术性和专业性非常强,涉及船舶构造、船舶设 备、航线制定、海上避碰、货物特性、货物配载等等,给法学理论研 究带来了一些障碍。
序言 因此,剩下的问题就是我们对于有关贸易和海运实务是否有 相当的认知,对国际国内的海事海商规则和理论是否有深人的研 究和深厚的积淀,能否以自己的实力从国际国内特定的案件资源 中夺得相当的份额,以及能否挥洒自如游刃有余地进行诉讼和仲 裁活动,有力地维护当事人利益,并为自已谋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果答案均属否定,则国际甚至国内海事争议的解决仍然只能由 对游戏规则有充分研究和认识的海运发达国家或者外国仲裁员与 外国律师主宰,我们依然只能望洋兴叹,不也可悲可恨。杨良宜先 生对此种现象最为痛切.当下,司法公正和效率成为重要话语。司法公正体现了社会 正义。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