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上】李晓明法律.pdf

刑法学(上)
刑法学(上)中的内在逻辑关系,使整个刑法学的学科体系与建设在原有的基础 上有所创新和发展.理论上的讲求科学性。全书突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 学主线,增添了刑法学的思想渊源、刑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基本原 理、刑事责任论和定罪论等内容,在犯罪构成理论上作者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并对犯罪 客体提出了质疑。尤其是他们将传统的“刑罚论”,按照一定的逻辑 关系和科学方法,分别归入刑事责任论和量刑论中,力图使整个刑法 学的理论体系更趋合理、科学与完善.内容上的实用性。
前言 前言 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说它古老,是因为自人类 社会形成以来,为规范人类行为,达致社会和谐有秩,人们竭尽了包 括刑罚在内的一切规制手段。古今中外的每一个政权或统治阶级几 乎无一例外地颁布和施行过刑律或刑法,并且历史上许多著名政治 家、思想家及法学家对犯罪与刑罚及其关系等问题有过精辟论述.说它年轻,是因为尽管人类社会使用刑律或刑法的历史源远流长,但 刑法学或刑法学科真正成型只不过二三百年的历史,在我国甚至只 有几十年的历史。尤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法学的创建与 发展,已是1949年建国以后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