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哲学论稿】李锡鹤.pdf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丛书 何勤华
民法哲学论稿 是哲学的直接抽象范围,哲学从中发现“具体科学哲学”的哲学问题,并抽象出哲学原理。正如哲学对全部 存在和思维的研究仅仅是哲学概括,而不是具体的研究,学性概括,而不是具体的研究。各门科学的具体研究是 各门科学的哲学概括的基础,为哲学概括所必须,但本身 不是哲学。本门科学的具体研究是本门科学的哲学性概 括的基础,为本门科学所必须,但本身不是“具体科学哲 学”.如果说哲学对各门具体科学的全部研究工作有基本 究工作有具体的指导作用。这是“具体科学哲学”的存在 理由。法哲学就是法学的整体观和方法论,是法学的一个分支,不是哲学,也不是介于哲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 科。
民法哲学论稿 的背后。停留于研究行为的法学是一种平面的法学,停 留于概括行为的法哲学是一种平面的法哲学。同样,停 留于研究民事行为的民法学是一种平面的民法学,停留 于概括民事行为的民法哲学是一种平面的民法哲学。行 为是意志的外在表现,意志是行为的动因。行为的背后 是表现为行为的意志。不难发现,为了揭示行为的背后,法学和法哲学都需要一个表示表现为行为的意志的概 念,这一概念就是后文将论述的实践性意志。从现象看,法学是行为的规范学.从本质看,法学是实践性意志的实 践学、表现学。同样,民事行为的背后是表现为民事行为 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