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丛第4卷】罗豪才法律.pdf

Ⅲ.行政法-研究一中国一文 经销/ 印张/19字数/492千 行政法论丛.第4卷/罗豪才 社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4层 电话/8841489988414900(发行部)88414121(总编室)(如有缺页或倒装,本社负责退换)I.行I.罗 IV.D922.
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和各类国际服务业。作为旨在有效促进 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制度化进程的“经济联合国”,世贸组织无 疑已经成为各国同国际经贸体系联系与合作的重要桥梁。显然,我国要想成为一个融入世界经济主流的经济大国,就必须参与以 世贸组织为标志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对于我国 现代法制的建构无论在价值取向的确定、法制环境的构成和具体 制度要素等方面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从而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加 快了现代化进程。而我国为参加世贸组织、谋求进一步与国际接 轨而对现行法律体制进行的必要的、适合国情的自我调整,正成为 我们迫切面临的重要问题。
多有论述。而有关我国公共行政领域法律制度的相应协调与变 革,则开始成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课题。有的学者明确提出,从行政法的视角来看,虽然WTO的协议和规则中包含众多的民 商法及诉讼法的规范,但从总体上来说,它们属于国际行政法的范 畴。显然,在我国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形势下,自觉地顺 应“人世”后的环境置换,按照国际惯例和规则来改革政府行为,进 国际多边经济贸易组织成员国对其组织规则的贯彻执行,在 相当程度上属于国内行政、司法事项。此类组织规则通常都要求,缔约国应以统一的、公平的、合理的行政、司法手段来执行其法律 原则和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