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保护区域化的尝试欧洲人权机构的视角】杨成铭中国法制.pdf

序 欧洲是近代人权思想的发祥地,也是二十世纪上半叶两次世 界大战的主战场。由于各成员国政治制度基本相同,经济发展水 平接近,且在宗教、历史、文化、传统道德和精神等诸方面较为 一致,欧洲理事会率先于1950年确立了本区域内统一的人权保护“尺度”,即各成员国签署并适用《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为此建立 了世界上第一个区域性人权保护机构。经过半个世纪的演进,欧 洲人权机构保护人权的范围逐步扩大,接受的申诉逐年增多,人 权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和部长委员会与人权法院所作的决定和判决 不断积累,特别是,在世纪之交,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欧 洲人权机构终于完成了历史性的“对接”一一人权委员会和人权 法院合并
录 欧洲人权机构与世界人权机构的关系 欧洲人权机构与世界人权机构的统一性 用尽国内救济与时效的对抗性及申诉人 目 欧洲人权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欧洲人权机构的定义 欧洲人权机构的特征 欧洲人权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欧洲人权机构的产生 欧洲人权机构的发展 欧洲主义与世界主义 差别与趋同的辩证 受理案件的前提 用尽国内救济 时效.
3目录 向人权法院寻求咨询意见 监督人权法院判决的执行 审查成员国遵守公约的情况 人权委员会和个人在部长委员会处理申 诉程序中的地位 八对部长委员会工作的评述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保护“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的内涵 人身自由的例外 被剥夺人身自由者所享有的权利 公平与公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