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系的形成與發達】張建國北京大學.pdf

中国法系的形成与发达 张建国著 北京
引言 中国法系(又称中华法系),是指中国传统法律诸因素的总和.它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与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学术思 潮的发展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探讨中国法系的模式及其一般和特 殊规律,有利于揭示传统中国法律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固有特征.一般认为,中国封建时代法制的最大特点是礼法结合,如以这 一看法观察中国古代法,可以说其形成与发达应始于汉代。汉法上 承秦法,但秦的特点是抛弃礼义,专任法律,在维护皇权至高无上 和加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容易走向刑治的极端,因此在统一中国 后不久便被推翻。秦帝国虽然垮台了,但留给继起的汉王朝一份可 观的遗产。
引言 研究,程树德先生的《魏律考》,可以说是比较系统研究三国时期律 令的一部代表作。该书辑佚钩沉,在史料的整理和研讨方面作出了 不可磨灭的贡献.本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注意吸收最新学术成果,通过对 资料的运用和考析,去伪存真,追求提出有见地的观点,得出具有 独到见解的结论。如探讨军法与刑罚、军法与古代作战方式的关 系.对于曹魏实行户调制的原因以人口问题作解释。在法律的总体 考察方面,否定了长期以来一直认为三国沿用汉律很少改变的说 法,指出“科”的出现带来三国法制的大改观,曹魏律令的制订代表 律令法系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