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行政法】於安清華大學.pdf

德国行政法 于 安 编著
序言 德国是世界上在行政法和行政法学方面有代表性的国家,精 于思辩的德国人建立了“套独立和系统的行政法学理论。德国学 者在传统的国家法学和公法学基础上,概括出堪称典范的行政法 学般原理,对德国国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持久和重 要的影响。当代德国法院的司法判决经常和大量地引述德国行政 法学著作的理论主张和理论原则。德国在行政法总则立法方面已 经取得很大成就。由于行政管理的领域多样性和更新迅速,行政法 总则一直是行政立法重要和困难的课题。1976年公布的《联邦行 政程序法》将德国行政法总则的基本内容成文化,是德国当代最重 要的行政性法典。
于安,男,1956年生,现任清华大学法 学院行政法学教授.1992年一1993年,在丹麦国立奥尔胡斯 大学法学院学习欧洲共同体法。1993年一 1994年,在德国马普公法研究所研究德国行 政法。1998年,在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研 究德国行政法.曾参加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 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 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外商投资特许权 项目协议与行政合同法》(独著)、《行政 诉讼法通论》(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第一作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