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範化實用法律手冊】公司規範化實用法律手冊編寫組中國統計.pdf

公司规范化实用法律手册 [第一辑] 本书编辑组编
出版前言 根据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于1995年7月3日发出重要通知,要求 在《公司法》发布前依法设立的各类公司,均应严格按照 《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所有公司均应认真 对照《公司法》目查,已完全达到规定条件的公司,以及经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司直接向公 司登记机关申请重新登记.至于为数众多至今尚不完全具备 规定条件的公司,必须在规定期限即1996年12月31日前 抓紧进行自我规范,完全达到执定条件时:即可申请重新登 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法》实施前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在股份公司分红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母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公开发行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在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经济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