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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税论 罗晓林敖卫平著 广州
序 1994年开始,我国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一次重 大的改革,即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度。分税制的实施,其意义是 十分深远的,它不仅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社会主 义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发展的要求,彻底改革完善国家财政税收 管理体制,合理有效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同时第 一次从制度上确立了地方税的地位,以税收形式明确了中央地方 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税 收制度及其地方税收体系提供了体制上的保证。
前言 1994年新税制和中央地方分税体制的建立是新中国建立以 来税收制度和体制所进行的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的一次改革。新 税制的建立,对今后我国税制建设和如何充分利用税收手段调节 经济具有历史性的意义.而分税制的建立,更是在促使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关系、建立具有中 国特色的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一步,从 而对推动我国各项经济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分税制体制的建立,在我国第一次确立了地方税的地位和体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