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刘全德.pdf

法学本科教材 西方法律思想史 撰稿人刘全德孙理波吴日焕 王雅玲曹全来
马秋枫王传丽江兴国任中杰 许清宋振国李玺文赵相林 徐波常绍舜率蕴链黄莉 法学本科教材编审委员会 副主任:江兴国率蕴李玺文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隋彭生裴广川 秘书:徐波(兼)黄莉(兼)主任:赵相林
学科的内容在西方常见于法理学书籍的某一部分。如:美国博登 海默所著《法理学一一法哲学及其方法论》一书的第一部分,名 为“法理学的历史沿革”讲的就是本学科的内容。又如:美国W 富雷德曼《法律理论》一书的导言和第二部分“法律理论的评 论性观察”亦是如此。此外,当然还有一些法律思想的理论专著.法律思想(法律理论)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部 分可统称为法律制度,它包括法律规则、法律程序、法律技术等 内容。无论任何时代,法律思想始终是法律文化中起决定作用的 前提因素。因为思想代表“知”,而制度代表“行”,在知写行的 关系中自然是以“知”为先,不知者无以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