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法律制度】龚援中信.pdf

刘廷焕,男,高级经济师、研究员。1966年毕业于辽宁财经 学院财政系金融专业。1985年起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副行 长.近年来发表了20多篇论文,编著有《工商企业调查要领》、《实用信贷手册》等书.担任《中国金融实务大全》、《中国经济百 科全书》、《商业银行运作大全》、《金融实务与技术丛书》副.同时还兼任中国国情研究会副会长,《金融时报》副董事长.被聘任为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并为西南财大 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徐孟洲,男,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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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很快。伴随着 改变的不断深入,金融法和金融法制建设异军突起,以中国人民 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为主干的金融法体系日趋完善。国家各级政 府运用金融法管理金融活动,成为金融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各 类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有了明确的规范,金融业的健 康发展开始纳入法制的轨道.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和 法律意识,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重要方 针的主要措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