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详解】刑法改革国际法律.pdf

《联合国因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详解/刑法改革 国际编.于南译.一北京:1997 I联Ⅱ.①刑.②于.Ⅲ.联合国-囚犯-待遇 标准-规则-解释Ⅳ.D916 核字第23490号 /经销/ 印刷/印数/0,001一3000 社址/北京市广外六里桥北里甲1号八一厂干休所 电话/63266794 6
前言 原由 1.联合国一直关心包括被监禁者在内的全人类的人道待遇。它 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保护、保障人枚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法律 文书。但是,这些法律文书在不少抑或多数国家的实际应用 尚远远不够.2.刑法改革国际(PRI)的首要职责便是“在承认文化背景不同 的基础上,通过推动制定和实施关于执法、监狱条件和标准等 方面的法律文书来实现刑法改革的目标。”3.因此,PRI实施了一个项目“使标准发挥作用”,目的是:通 过使国际公认的监狱待遇标准得到更好的理解来推动它们的 实施.加强与此有关的机构和人员之间的国际联系.促 进各国交流经验.目标 4.
学教授约翰尼斯菲斯特(JohannesFeest)博士,英国伦敦国 际人权法律保护中心负责非洲的法律官员奇迪A奥丁卡鲁(ChidiAnselmOdinkalu),当时的刑法改革国际主席、格罗宁 根大学刑罚学教授、荷兰司法部刑罚学顾向汉斯图尔肯斯(HansTulkens),当时的纽约人权观察监狱部主任乔安娜韦 希勒(JoannaWeschler),开普顿大学法学院院长德克范奇尔 史密特(DirkVanZylSmit)教授。此外,还非常感谢安妮克 范德梅基(AnnekeVanderMeij)所作的孜孜不倦的秘书工 作。对法里卡普兰(FahriKaplan)的帮助也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