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法导论】石泰峰中共中央党校.pdf

市场经济法导论/石泰峰,1996 I.市I.石Ⅲ.市场经济:经济法-概论 IN.D922 核字第00614号(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北京平谷胶印厂印刷 毫米132 字数.
前言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县级以上党政干部在努力学习和 掌握DXP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同时,要努力 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科学知识。当前,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从一定意义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因此,学 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 会的本领,应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胜任领导职责的必备素 质.江泽民同志指出,小平同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 设的思想以及法律的基本知识,应该成为党校、干校的必设课程.为适应党政干部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需要,中央党校法 学教研室编写了这本教材。
目 绪 论 第一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的原则第四节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 公司债券与公司会计第五节 公司的合并、解散第二章‘国有企业法 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第二节 国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内部领导制度第四节 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