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曾宪义法律.pdf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曾宪义,1998 I.法Ⅱ.曾Ⅲ.法律-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N.D9-42 核字第04304号 /经销/ 印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02工厂 毫米1/32 印张/8 字数/230千 版本/印数/6,001-11000 社址/北京市广外六里桥北里甲1号八一厂于休所 电话/6326679463266
各科编写人员 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法大学政治系教授 李士坤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英语考试大纲 大学英语系教授 姚骏华华东政法学院外语系副教授 综合课考试大纲 导 师 郑成良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廉希圣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郭成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郑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张曙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说 明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和复 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4月第13次会议 决定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995年发出《关 于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自1996年起,在中国 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等八所高等院校试办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