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无罪辩护】李顺义经济管理.pdf

成功的无罪辩护 李顺义编著 出版:(北京市新街口六条红园胡同8号)发行:总发行全国各地 印刷:北京交通印务实业公司 850×1168毫米1/32 14千字 1997年4月北京/F338元(凡购本社图书,如有印装错误,由本社发行部负责调换。
序 刑事辩护是当前律师业务中说起来重要但从业者又不太踊跃 问津的一项工作。说其重要,是因为辩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 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四章中专门作了规定,这件事关系到审判工作是否客观全面、关系到被告人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保护.说从业者不太踊跌问津,则是因为为被告人作辩护,要承担一定“风险”:由于有的案件先批后审,加之纠问主义的审判 方式,辩护往往遭受冷遇,形成走过场,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替被 告人辩护,常常还被人误解为与罪犯站在一起,甚至因而被扣上“立场有问题”的帽子。
说明 《辞海》解释说:不真实谓之“假”,不正确谓之“错”。在司法实 践中,以假当真,以错为对,则必生“冤”,以此引发的案件,统称之 谓“冤、假、错”案。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运用自已的法律知识,仗义 执言,为民请命,协助法院查清了案件的真相,纠正了执法中的错 误,使无罪但因种种复杂原因而被指控或认定为罪人的不幸公民,最终得到了无罪的公正判决和人身自由,这对受托担任辩护人的 律师而言,是尽到了律师的职责,对蒙冤者而言,算是逢凶化吉,洗 清了不白之冤.纵观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一旦被指控有罪,甚至被 判定有罪并且已经银铛入狱时,蒙冤人渴望洗清冤屈,跨出牢门,大都难乎其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