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认定与处理】陈正云俞善长中国检察.pdf

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认定与处理/陈正云:俞善长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与处理丛书/陈正云主 I.危I.①陈②俞.Ⅲ.①危害金融管理秩序 罪-裁定-中国②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处理-中国 核字第06941号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罪的认定与处理》 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认定与处理 陈正云俞善长著 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10号 北京技讯副厂印刷 850×1168毫米32开9.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完备的市场经济中应该没有违法犯 罪行为的容身之地。市场经济又是竞争经济,一切经济主体、经 济行为都必须接受优胜劣汰、公平竞争法则的裁判。在市场经济 中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车取非法利益,企图“走捷径”,都是行不通 的。正如恩极斯所说:“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存在 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市场经济中的“最高理性”就是 市场经济所赖以生存的市场法则和国家规制市场经济的法。我国 政府对市场经济中的违法犯罪有着清醒的认识,并且予以坚决打 击。立法机关、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制市场,司法机关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活动也依法严肃查处。
1- 目录 第三节危害金融管理秩序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第四节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的原因及其防治对策 第二节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三节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第五节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四章危害票据管理结算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 第一章危客金融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一节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