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法规汇编1996】第二辑 - 国务院法制局编中国法制.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法规汇编 第二辑 回务院法制局编
编辑说明 一、本汇编是根据国务院决定不再用文件形式而改用国 务院令发布行政法规以后,为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公民及时提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标准文本而编辑 出版的.二、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 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 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 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门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 府发布的规章.三、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 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 政府规章。
目录 编辑说明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 决定》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