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认定与处理】黄河张相军黄芳邹绯箭中国检察.pdf

著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认定与处理/陈正云-处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的认定与处理》丛书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认定与处理 黄河张相军 黄芳邹绯箭 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10号 北京俄技印副厂印刷 850X1168毫米32开6千字 1998年4月第一版1998年4月/D519.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完备的市场经济中应该没有违法犯 罪行为的容身之地。市场经济又是竞争经济,一切经济主体、经 济行为都必须接受优胜劣汰、公平竞争法则的裁判。在市场经济 中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车取非法利益,企图“走捷径”,都是行不通 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存在 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1市场经济中的“最高理性”就是 市场经济所赖以生存的市场法则和国家规制市场经济的法。我国 政府对市场经济中的违法犯罪有着清醒的认识,并且予以坚决打 击。立法机关、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制市场,司法机关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活动,也依法严肃查处。
目录 第一章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概念 第二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现状和成因 偷税罪的构成 偷税罪的认定 第一节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概念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认定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 第五章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概念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 第三节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认定 第二章偷税罪 第一节偷税罪的概念 第四节偷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