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文化财保护】王军文物.pdf

日本的文化财保护 王军
前言 我和内人在美国及日本游荡六个半月后,怀着兴奋心绪,于 4月30日晚9时许踏上了时刻思念的故土。在故土上我努力寻 找人与事诸方面的新进展。这愿望,比在国外从新闻纸上的追 寻,更为情迫.我继5月4日回到我国科学与民主摇篮的-一母校北大参 加毕业40周年纪念聚会,同老同学及尊敬的老师回顾风风雨雨 的历程,发出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共同体验之后,于5月 6日,又在古香园参加了扬州宋大城西门及瓮城遗址保护方案 论证会。会前,王军交给我他写的《日本的文化财保护》一书的打 印稿,并邀我写序。这把我踏上故土产生的兴奋情怀,导入新的 高潮。
目录 前言.第-章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第一节日本在《文化财保护法》公布之前的 文化财保护.一、明治时期以来文化财的破坏与《保存古器旧 物的布告》的发布二、《古社寺保存法》与文化财保护三、《国宝保存法》及这一时期的文化财保四、防止重要美术品等文化财流出国外.五、《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 第二节关于日本《文化财保护法》 、《文化财保护法》的制定经过二、《文化财保护法》的内容及目的三、《文化财保护法》的对象及范围四、《文化财保护法》保护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