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译丛自由秩序原理】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pdf

自由秩序原理/(英)哈耶克著.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1998重印)(宪政译丛) I.自Ⅱ.①哈②邓.Ⅲ.自由主义(经济学)-哈 耶克V.F091 核字第18682号 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邮编 经 销 印 刷 开 850×1168毫米1/32.
第三部分 福利国家中的自由 在人之上,存有着一种巨大且监护的力量,此 一力量凭靠自身的意志而确使人们获得满足,并监 护他们的命运。此一力量具有绝对、无微不至、恒 定、远见和温和的品格。如果它的目的在于养育人 以使其长大成人,那么它就似父权.但是它也异于 这种权威,因为它力图使人们处于恒久的孩童状 态:当然,如果人们只想欢乐,那么人们得以欢乐也 是颇令人满足的。这样一种政府虽说愿意为人民 造福,但是它却力图使自己成为人们幸福的唯一代 理者和唯一裁定者.
第十七章社会主义的衰落与 福利国家的兴起 当政府的目的在于行善便民时,经验告之我们更应 当保有警省以保护自由。生而为了自由的人,对于抵抗 藏有恶意的统治者侵犯其自由的行径,自然具有极高的 敏感力。然而,对自由的最大的危险,则潜藏在那种热心 者的诱人但却剧毒的行径之中,潜藏在那些善意但却令 人无法理解其为何如此之善的行径之中.布兰代斯(L.Brandeis)1.在几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在社会改革方面做出了巨 大的努力,而这主要是因社会主义理想的激励所致。在这个世纪的 一段时间中,甚至在诸如美国这样一个从不具有重要的社会主义 党派的国家中,也出现了这种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