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高言翟新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pdf

中国民商法理解适用 与案例评析丛书E卷 债权法 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 编委会主任:马原江平 主编:高言翟新辉 副
中国民商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丛书编辑委员会 1 中国民商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丛书 编辑委员会 主任 马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官 协会副会长、法学教授 江平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 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丁巧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于世平天津市高邻人民法院副院长 于建伟北京市朝雨区人民法院副院 于新年最高人民涤院人民法院出版祥副编审 孔祥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司、民商法学博士后 方向中华全国存协利秘书长《中国律师》总编辑 文海兴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民商法学博士 王惠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民商法学博士
序 1 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先进技术武装起来的社会化、集约化、国际化、大生产的现代化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成份为主,多种 经济成份并存,倡效率、竞争,崇公正、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性 质的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运作离不开法律的规 形式表现了社会生活条件的准则”的法律,是市场经济的主要法 律体现和基本法律形态。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要素和框架已为民 商法中的“主体法、权利法、行为法、责任法”所勾勒.著名英国法律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经典名著《古代法》中 说:“一个国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 法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