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纪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编法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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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纪实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编编者的话 中共中央于1994年12月9日和1995年1月20日先后 举办两次法律知识讲座。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讲座。江泽民总书记在讲座开 始和结束时都作了重要讲话.司法部党组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对两次讲座做了具 体的准备工作,就国际商贸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 律制度这两个课题,组织了以曹建明、王家福、沈四宝、种明钊 教授(研究员)为负责人的四个专家小组,在进行大量研究工 作,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撰写出四篇讲稿。其中曹 建明、王家福同志在中央举办的讲座上作了讲述,沈四宝、种 明钊同志应邀到一些省市作了讲述。中共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江泽民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等 所取第一讲江泽民指出各级领导 干部必须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新华社记者邹爱国、本报记者陈维伟报道:中南海怀仁堂 一一党和国家重要的议事场所,今天成了中央领导同志学习 法律知识的课堂.江泽民、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与中共中央政治 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一起,饶有兴味地听取了华 东政法学院39岁的教授曹建明的第一讲:国际商贸法律制度 及其关贸总协定.为中央领导同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是中共中央根据司 法部党组的建议而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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