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用问答】徐景和等编中国商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实用问答 王霁虹吕家毅刘淑强 张桂龙周敏钟安惠 徐景和戴明远 主编 徐景和 刘淑强 撰稿人(以姓氏笔划为序)总策划何非
作者 1994年仲夏 前言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一九九 四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公司法》构筑了我国现代企业 制度的新篇章,开创了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纪元。其 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企业改革已从过去的权利分配阶 段进入制度创新阶段。为了保证《公司法》的顺利实施,国务 院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并与《公司法》同时实施。现代企业制度 即公司制的确立,是从公司的设立登记开始的。
19、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哪些文件?20、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有何特点?2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哪些文件?13、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法律要求?14、公司的住所应当符合哪些规定?15、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6、什么是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有何 17、公司为何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1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由谁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