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的法】[美]E霍贝尔贵州人民.pdf

原始人的法 美}E.霍贝尔著 严存生等译
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一百多年来,这个很有 力的问题一直在吸引着许多历史学、人类学、民族 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的研究者。的确,这个间 题的解决对以上各个学科都有着重大意义。就法学 而言,它涉及到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等一系列 法理学上的重大问题。前几年里,我国法学界围绕 着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属性而展开的讨论,也涉及到 这个问题。应该说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 很不统一,可以说各人有各人的回答。《原始人的 法》这本书就是著名的法人类学家埃德蒙斯霍贝 尔对此问题的一种回答。显然他作了基本肯定的回 霍贝尔(E.
如何运转有一个完整的认识。”那么,什么是文化?为什么说法律与 文化不可分呢?霍贝尔认为,文化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东西。人类 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动物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本能的,极少数 是学到的,相反,人的行动在有限的范围里是本能的,大量是学得 的。”而“通过学习得来的行为在集团中就是文化。我们所说的文 化是一个社会的成员表现和分享的,后天得到的行为方式的完整 一致的总和。”他进一步指出,行为方式的完整一致是通过社会选 择进行的。而选择不是偶然的和随意的,“总有某些选择的标准左 右或影响着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