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庭论辩选萃】王政挺东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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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庭论辩选萃 王政挺主编前言 在各国的文化中,法的概念都具有公正的意思,而验证的方 法却形形色色。譬如:古代巴比伦以入水不沉者为无罪(古日耳 曼正相反)叫水审.古代法兰克以遇火不伤者为无罪,叫火审.基 督教的十字形证明,让人呈十字形久站者为胜在中国,我们 的祖先于脆依凭癣(古代传说的怪兽)的神威,“被独触者为败 诉”。诸如此类的方法,我们称之为神判,它本来的目的或许是为 了防止偏见,却同时也排除了人类理性.真正的公正必定是理智的,即诉诸于人类理性,依靠充分说 理的方法分清是非,这便是法庭论辩。在通常的意义上,论辩是 人们之间争执及通过充分说理而达成同一的方法。开场白一一谁是强者?在法庭上,一个弱不禁风的人被指控殴打一个壮汉。弱者 说:“以我这样的人,竟会去打他,这可能吗?”不料,那位身强力壮者也辩解道:“试想,在法律裁决肯定会对我不利的情况下,我竟会去打 人,这可能吗?”这是古代意大利的柯拉克斯记述的一桩法庭争讼。他问:究 竟谁的话更为可信呢?这确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姑且不谈其中是非,它所提出的问 题是:在人类庄严的法庭上,谁是真正的强者?有人设想:只要愿意,双方会永远平衡对峙下去。比如春秋 郑人邓析.邓析好刑名,据《吕览离谓》篇载:当时郑国有一富人家的 漏尸被别人拾得,富人想用钱回去,但是收尸的人索价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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