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实务】李恩慈中国经济.pdf

经济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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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著 1994年2月28日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社会的一切经 济活动都应该而且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经济主体(包括 企业、个人和政府机构),既受法律的保护,又受法律的制 约。没有统一、健全、具有一定力度的法律体系做保障,经 济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混乱、无秩序状态。任何经济主体 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参与竞争,又要善于利用 为了适应广大干部以及从事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的人员 学习和掌握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需要,我们编写了 《经济法律实务>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