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例析】李强华重庆.pdf

农村承包合同 纠纷案例析 永贤屈勇 胡一进郝晋萍傅放临 1991年重庆
序 以户营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是农村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巩固和发展这一成 果,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 行合同制是巩固和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工 作,必须下大力气认真抓好.农业承包合同,是农村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与农户、专业组或专业人员之间,为确定承包关 系而经常采用的一种责任形式。它是农村地区性 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 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实践证明,这种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经 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是我国法制建设 的一项重要内容。
前言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是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 上来,为保护、促进经济建设,全国法院系统第 一个设立的新型审判组织。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 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的开路先锋.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是经济审判工 作的任务之一。这类纠纷大多由发生纠纷所在 地的党政机关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其中少数纠 纷起诉到法院,要求用法律手段予以裁决。几年 来,全市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数百件,本书是由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胡一进、王世碧、郝晋萍、傅放临、刘永贤等同志从已审结的数百个案件中 精选部分案例,采用以案讲法的形式,讲述如何 依法签订农村各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