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教学资料选编】北京市高校思想教育课程研究会法学基础教学资料编写组北京邮电学院.pdf

(京)162号 法学基础教学资料选编 编者:北京市高校思想教育课程研究会 法学基础教学资料编写组 C13.
第三部分 诉状概述民事诉状行政诉状刑事自诉状
1949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 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 主义和官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 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 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畔,维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