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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合同法讲话
前言 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的十四大的 重大科学决策。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推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 转变的进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经 济法规的立、改、废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经济合同法》颁布于1981年12月13日,它是调整 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改革开放十四年了,我 国经济成份和经济体制都发生了重大深刻的变化,经济活动 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原来的《经济合同法》已不适应今大的 经济运行机制,因此这次修法是非常必要的
岳彩东 李汕 李汕 武宗义 陈荣玺 黄英 庄青 庄青 岳彩东 陈荣玺 青 青 晖 英 威 威 晖庄 庄 李 黄 王 王 李 晖 李 目录 经济合同与经济合同法 经济合同的订立 无效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 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 经济合同的管理 购销合同 供用电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