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法学】莫纪宏徐高.pdf

紧急状态法学 莫纪宏徐高著 一九九二年北京
前言 紧急状态,顾名思义,是与正常状态相对应的 一种社会秩序状况。国家现有的法律制度是由两大 部分构成的,即紧急状态法律制度和正常状态法 律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说,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是现 代民主宪政的产物,因为远在非民主化的古代社会 中,集权和专制是处置紧急状态的主要手段。紧急 状态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紧急状态下更好地保 卫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维护最基本的社会秩序,同时给予公民基本权利及社会组织、法人的活动等 以最低限度的保障。因此,从理论上研究紧急状态 法律制度,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弄清紧急状态法律制 度的特征、地位和作用,划清紧急状态法和正常状 态法之间两界限,用法律来限制政府对紧急权力的 滥
1 目录 第一节紧急状态法学的研究对象及范围1)紧急状态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 紧急状态法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 苏联及东欧国家紧急状态法立法概况 发展中国家紧急状态法立法概况国际社会有关紧急状态法立法概况 紧急状态法学的性质 紧急状态法学的研究体系 紧急状态法的概念 紧急状态法的法律渊源 紧急状态法的法律原则 紧急状态法的种类 紧急状态法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世界各国紧急状态法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