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特产税徵收与管理】刘大宽刘卫国徐卫红中国经济.pdf

农林特产税征收与管理
序 农林特产税是国家对从事农林特产生产,并且取得农林 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农林特产 收益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现行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农业税的征税范围,除 粮食、薯类、棉、麻、烟、油料、糖料作物的收入外,还包 括园艺作物收入,其它经济作物收入和经国务院规定或批准 征收农业税的其它收入。后三部分收入,习惯上称为农林特 产收入。过去相当一段时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林特产 生产发展缓慢,农林特产收入在整个农业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因而国家从农林特产生产方面取得的农业税收入也就不多。
前言 农林特产税是从农业税中新近分离出来的税种。就全国 范围而言,全面单独地对从事农林特产生产,取得农林特产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农林特产税只是近几年的事,其税制 及征收管理实践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为有利于发展和完善 农林特产税征收管理做一点有益的实际工作,我们编写了 《农林特产税征收与管理》一书.《农林特产税征收与管理》共十三章,分别从农林特产税 产生与发展,税制诸要素,税收的征收管理,农林特产税源 建设及农林特产发展基金建立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