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与财务处理】赵瑞梅专利文献.pdf

新税制与帐务处理 赵瑞梅主编
前.言 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增值税为 主体的流转税制。新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消 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条例已陆续颁 布并开始施行。广大纳税人和公民迫切需要及时了解 以上各税,特别是增值税的知识,为此,我们编写了《新 税制与帐务处理》。该书既可作为普及宣传新税制知识 的通俗读物,也是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实用教材。全书 用非常直观明了的实例讲述各种知识,使基层财会人 员能及时地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实现 向新税制的平稳过渡.参加本书编写工作的有:赵瑞梅(第一、二、三讲)、许群(第四、六讲)、柴志恒(第五讲),赵瑞梅负责总纂。
第一讲增值税及帐务处理 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起实行的全方位重大税制、改革的中心。所谓增值税就是按商品生产、流通和加 工、修理、修配各个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商品从制造经过批发、零售多个环节转移到消费者手 中,增值税就商品的制造、流转诸多环节逐环节征收,逐环节抵扣,采取税款抵扣制,其整体税负最终与税 率保持一致。世界上最早实行规范化增值税的是法国,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68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我国经过12年的试行,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就 加工、制造、批发、零售同时包括修理、修配及典当 业的死当商品征收增值税。 